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2025年张掖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及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以“法治护航湿地生态”为主线,坚持依法治湿、依法行政,不断强化湿地保护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通过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干部职工集体学习等方式,认真落实“每月一法”学习制度,全年组织专题学法24次(含自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11次,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压实主体责任,局党组将法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法宣在线”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线法律学习和考试制度,学习参学率、合格率保持100%。三是完善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对湿地征占用审核、项目资金支付等重大事项实行集体论证、参考法律顾问意见建议,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规范项目审核审批,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办理流程,深化“容缺受理”“承诺审批”,项目审核质效持续提升。全年依法依规办理涉保护区项目审核12项,完成一般湿地征占用审批备案3项,建立行业审核事项台账和法人信用承诺制度,合规率100%。二是强化靠前服务,建立政务服务常态化响应机制,及时高效完成各类涉湿(保护区)建设项目前期征询43项,咨询答复50余次。
(三)落实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夯实依法行政基础。一是强化工作机制建设,制定了《张掖黑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全市一般湿地例行卫星遥感监测工作机制》《2025年张掖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目标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联合市林草局等18个部门印发了《张掖市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依规开展湿地及其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局网站公示行政执法主体、人员、权限、依据、程序等信息,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27台,对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过程进行全程音像记录;成立法制审核工作小组,重大执法决定等均经过法制审核。三是落实权责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张掖市湿地保护管理责任清单》,协调24个部门及6县区履行湿地保护职责,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湿地资源监管。一是严格执行执法新规,6月起全面启用《甘肃省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2025年版)》,及时下发县区执行,落实“扫码入企”“五个严禁”要求,全年无违规执法问题。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全年开展“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3轮次,“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爱鸟护鸟行动”“清风行动”4轮次,出动执法车辆24车次,执法人员62人次,查处违法占用湿地、破坏湿地动植物资源案件11起,有效遏制了破坏湿地资源行为。三是落实生态警务五联制度,延伸执法链条,扩大执法范围,强化执法措施,联合市森林公安局、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涉湿乡镇开展联合执法4次,从非法猎捕、采集、人工繁育、销售和交易各个环节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五)健全湿地防火应对体系,依法预防湿地火灾。一是督促县区湿地局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火规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落实湿地防火责任。二是强化管控,增加远程监控19处,提高预警能力,常态化开展湿地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湿地火灾隐患。三是严格落实湿地重点防火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靠实责任,做好信息报送,防患于未然。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护湿氛围。一是持续深化“八五”普法收官工作,组织“世界湿地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主题宣传活动14场次,进社区、乡镇、学校、机关“五进”活动5次,发放宣传资料1.9万份、宣传品3000余份。二是创新数字化普法。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法短视频7期,线上宣传15期;湿地博物馆LED滚动普法内容年均覆盖游客8.9万人次。三是打造社区普法阵地。建成湿地社区共建共管村开展普法,设置宣传展板34块,共建共管村违规用火、破坏湿地行为明显下降,群众主动参与率逐年提升。
(七)深化政务诚信建设,强化信用监管。一是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按照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要求,全面排查政府机构失信行为,未发现政务失信事项,并按时上报《承诺书》。二是继续推行信用承诺制度,督促涉湿项目主体签署信用承诺书12份,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思维树牢仍需持续用力。个别县区部门对《湿地保护法》等法规政策理解不深,“重发展轻保护”观念依然存在,导致在项目建设与湿地保护协调中主动性不足。主要原因是普法宣传的针对性、穿透力还不够,特别是面向基层决策者的靶向推送不足。
(二)执法能力短板依然突出。县区湿地管理部门缺乏专门执法机构和专职执法人员,部分县区与林草执法部门的沟通不畅,现有人员法律知识、取证技能薄弱,导致“发现难、取证难、执行难”问题尚未根本解决。
(三)湿地认定与管理的矛盾凸显。“国土三调”将部分耕地、荒滩地误划为湿地,造成依法管理与农业生产、民生发展的现实冲突,监管矛盾日益显现。需通过自然资源变更调查逐步解决,但协调难度大、周期长。
(四)保护区优化调整落地滞后。黑河湿地保护区优化调整预案虽已报国家林草局,但受国家宏观政策影响,短期内难以获批,保护与发展的空间矛盾依然突出。
三、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法治理念,筑牢依法治湿思想根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谋划启动“九五”普法规划,聚焦“关键少数”和“重点人群”,开展精准化、差异化普法,推动普法从“广覆盖”向“精准化”转变。
(二)深化执法改革,构建高效监管格局。协调县区整合执法资源,推动授权设立湿地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全面应用无人机、遥感监测、AI识别等技术,实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深化与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协调衔接,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
(三)创新监管方式,推动智慧湿地建设。全面推动运行卫星遥感监测机制,实现保护区每半年、一般湿地每年监测全覆盖。建立监测数据与执法平台实时对接机制,对疑似问题图斑48小时内核查到位。
(四)化解遗留问题,统筹保护与发展。持续跟踪保护区优化调整审批进展,一旦获批立即组织实施。针对“国土三调”误划问题,协调自然资源部门开展湿地图斑精准核实,推动分类处置。
(五)加强信用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湿地保护领域信用评价体系,对涉湿项目建设强化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广“告知承诺+信用监管”模式,持续压缩项目审核时限,力争服务企业再优化。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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