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6-03-10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外卖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单位经营行为,严厉打击网络餐饮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整治,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幽灵外卖”及资质造假问题
1.无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或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从事网络餐饮经营的;
2.实际经营地址与公示证照地址不一致、证照地址与取餐地址不一致、许可范围与实际经营范围不一致,或无实体经营门店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
3.借用、冒用他人证照入网经营,或平台线上公示信息(店名、地址、资质)与实际不符的;
(二)经营场所环境卫生问题
1.食品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卫生脏乱差,墙壁发霉脱落、积油积垢,物品堆放杂乱,垃圾未及时清理,有老鼠、蟑螂、苍蝇等病媒生物活动迹象的;
2.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混放,生熟混放,清洗消毒不规范,存在交叉污染风险的。
(三)食品原料及加工安全问题
1.采购、使用来源不明、过期、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相关产品的;
2.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添加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的;
3.使用的肉品原料与线上展示肉类不一致的。
(四)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问题
1.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
2.安排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
3.从业人员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在食品处理区吸烟、随地吐痰等行为的;
(五)配送过程安全问题
1.配送容器不清洁,未使用“食安封签”或封签破损的;
2.需要低温保存的食品未使用保温箱的。
(六)平台主体责任落实问题
1.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未严格履行入网资质审查义务,允许证照不全、信息不实的商家入网经营的;
2.平台未落实主体责任,未通过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资质证书进行实质性审查、未对商家经营行为进行实地抽查的;
3.平台发现入网商家违法行为未及时制止、未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的。
(七)其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三、征集方式
(一)电话举报:12315
(二)线上举报:1.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或者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2.扫描下方二维码通过“食安掖镜·外卖”小程序名片一键上传现场图片视频进行举报。
(三)来函来信地址: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昭武西路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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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征集说明
(一)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线索征集。经查证属实后,将依据《甘肃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二)我局对收到的线索将严格保密,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查证属实的线索,将依法予以查处。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据实举报,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 ??????????????????????????张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