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民乐县农业农村局日期:2026-01-16
为全面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畜禽养殖场备案和畜禽养殖场户同步赋码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管理秩序,夯实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基础,民乐县聚焦工作重点、创新推进方式,多举措集中力量推进畜禽养殖场备案与同步赋码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时、有序、高质量完成。

召开专题推进会议,明确方向压实责任。及时组织召开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工作推进会议,全面传达上级工作要求,详细解读“先赋码、再备案、后监管”的核心原则,重点部署了养殖场信息核实、备案材料审核、备案信息动态调整等核心工作。会议要求在1月31日前完成主体代码查重、基础信息补充采集等关键任务。
开展多维技术指导,破解难题提升效能。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技术指导体系,线上通过工作群、短视频、图文教程等形式,实时推送操作指南、解答疑问。线下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养殖一线,开展面对面培训,手把手指导养殖场(户)填写备案表、准备场所平面布局图或实景照片等材料。同时,定期开展政策解读,详解备案范围、审核标准、信息注销等关键内容,确保工作人员业务熟练、养殖主体懂政策、会操作。
拓宽渠道宣传引导,全力凝聚工作合力。通过乡村公告栏、微信群、下乡走访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畜禽养殖场备案与赋码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要求和具体流程,提高养殖场(户)的知晓度与配合度。安排专人对接重点养殖主体,主动上门讲解政策、收集诉求,及时解决备案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难点问题,引导养殖主体主动参与、积极配合。
严把审核校验关,确保数据精准规范。安排专人严格执行备案材料审核制度,重点核查养殖场名称、法定代表人信息、养殖品种、养殖规模等核心内容,对备案办法施行前已按省级规定备案且仍符合现行规模标准的养殖场,直接沿用原有备案信息,无需重复办理,对不符合现行规模标准或已停止养殖活动的,依法依规注销其备案信息,确保所有养殖场(户)备案信息完整准确。(李玉)